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前言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国办函[2004]3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3术语和定义3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2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风险是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5预警是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