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第1页共3页三、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
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乡党政班子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
(三)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