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监理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一、交底依据1、国家、省、市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
2、青建城字【2014】158号《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3、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资料规程(施工单位篇);4、青地铁集团发【2013】32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青地集团发【2014】68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6、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工程施工建设合同二、交底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完善有效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写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须持有“建安B”证,安全总监须持有“建安C”证
专兼职安全人员数量配置标准应符合青建城字【2014】158号《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
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100%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安全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重要施工节点转换还应进行相关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
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课时达到相关安全法规的要求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要经常组织各种安全活动,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项目级检查每周一次;班(组)每日至少检查一次
风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程盯岗,现场监控
对日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要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方还应根据地方政府、甲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施工环节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应按《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规定,施工现场设八牌、二图,其规格、数量及颜色符合规定要求,悬挂位置醒目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