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回家被撞,算不算工伤
扬州市市民老张办完离职手续后,准时下班走出单位大门,当天他没有按照平时的路线回家,而是在外面转了一圈
结果,意外发生了,老张在家对面被汽车撞了
老张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昨天,记者获得最新消息,经过法院审理,老张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经过协商,单位支付给老张部分补偿金作为医药费
■事件洗完最后一件衣服离职遇车祸老张是扬州某宾馆的一名洗衣工,按照单位规定,每天工作时间是从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6点
然而,放在平时,老张一般在晚上11点,最迟不超过夜里1点就洗好所有衣服下班回家了
唯独在最后一天,干完活之后,他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单位和同事们聚在一起,喝两口小酒,一直聊到早晨5点多
到了6点钟,老张推车离开单位,下班
老张家住在马路的东边,可是发生车祸的地点却在马路的西边,这也就是说老张没有按照常规路线回家
对此,老张给出的解释是,刚失去工作,心情比较郁闷,便在路上兜了一圈回家
结果,快要到家门口时遭遇车祸
伤愈之后,老张便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
可是却遭到了单位的拒绝
记者调查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有三:第一,平时都是1点前下班,6点下班不应算作工作时间;第二,没有按照正常路线,自己在外面兜风不算;第三,办完离职手续后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
合同终止时间直到员工到家上下班途中,遇到机动车事故应该算作工伤
按照该宾馆的规定,老张应该在早晨6点下班,即便是老张自己的原因还应该算下班回家途中
按照一般的理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双方劳动关系即终止
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终止日的二十四点
换句话说,企业必须重视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老张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不是签字时间,而是在他最后下班离开单位,踏进家门后才算正式终止
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说,老张还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算作工伤
下班绕路应在合理范围内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