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选中心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选中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使基层各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统一步调,协同作战,高效有序地控制事件发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神东煤炭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洗选中心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洗选中心,各选煤厂、维修中心、外购煤站点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洗选中心应急管理小组组长:中心主任副组长:总工程师、中心副主任组员:安全管理部、工艺煤质部、经营部、机电技术部、党政办、生产指挥中心、外购煤管理部、各选煤厂、维修中心、各外购煤站
第五条组长职责一、负责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理进行统一指挥,控制事件蔓延和扩大;二、负责建立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有关信息;三、应急预案通过审核后,负责签署洗选中心应急预案发布令
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一、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二、全面负责洗选中心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审定预案种类;统筹安排中心机关各部门完成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工作;组织审查预案演练方案,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副主任职责一、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二、负责分管业务内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施,组织分管业务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编写和评审,制定演练方案并实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中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