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职业中专处室(专业部)考核办法(讨论)根椐《株洲县职业中专学年度教职员工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关于“学校对部门(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的考核”条款规定与要求,特制定对处室(部门)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与方式:(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2)、分类、分层、分等(3)、自评、互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二、考核内容:(1)、专业部系列:基础与常规工作:制度建设、信息与宣传、阵地与文化建设、计划、总结、资料、学生问题搜集、安全工作、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结协作意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案例、教育、教学、科研、财物管理、经费、留生保额、协助实习、就业、招生等方面目标完成情况等
部门特色与创新工作:部门工作特色、专业建设、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工作创新并有明显效果中心工作与其它工作:学校及上级部门中心工作有关情况、年度检查、项目验收、创卫工作等;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2)、处室系列:基础性工作与常规工作:制度建设、信息与宣传、阵地与文化建设、计划、总结、资料、安全工作、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等;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案例、财物管理、经费、指导与检查等方面目标完成情况部门特色与创新工作:部门工作有特色、工作创新并有明显效果中心工作与其它工作:学校及上级部门中心工作有关情况、年度检查、项目验收、创卫工作等;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3)、党群组织系列:党群组织系列由党总支单独组织考核,进行定性评价,可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等(即一、二、三等)
三、考核程序(一)第一阶段:自我总结与准备阶段1、自我总结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年度本部门学期学年度的目标责任书及各评分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写出自评报告(说明: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应给于充分说明)
考核小组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
2、材料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的综合目标完成实际数据和奖惩情况及有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