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交接班制度三塘湖风电场交接班制度1总则1.1交接班制度是规定各值班上下班时所应交接的事项、标准、交接方法和手续的一种岗位责任制度。它即是实行轮班制的一个基本条件,也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持续进行的有力措施。1.2交接班制度规定的交接事项、交接标准反映了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可以促进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1.3交接班制度规定的交接方法和手续,如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有利于分清责任,便于故障或事故的分析和处理。1.4明确交接班职责,杜绝在交接班时由于对设备的状况交待和了解不清,造成设备异常运行,影响安全生产。2.交接班的一般规定2.1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正点交接班的规定,正点交接班时间(北京时间)如下:中班交夜班:03:00;夜班交白班:10:00;白班交中班:19:00。2.2每轮班第一个前夜核对时间以天文钟为标准时间。2.3交接班应正点完成,不得无故提前和拖延,并以双方值班员签字为标准来区分交接班是否完成,若接班岗位未签字,则认为交接班还未完成,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2.4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下发的轮班表进行值班工作,只有在风电场场长的同意下,遇到特殊情况,才可以更换值班人员(本班组自身调整轮换值班不在此例中),或经上一级领导同意改变交接班顺序。严禁私自代班。2.5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接班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现场做好准备工作。2.6在正点接班前10分钟,由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清点人数,听取汇报接班前的检查情况,交待上个班在值班期间发生的主要工作、运行方式及设备缺陷、重点操作注意事项和安全事项。布置和安排本班工作、事故预想及人员调配,并重点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强调设备缺陷及防范措施,布置定期工作,通报未上班人员的原因等。应在7-8分钟内完成交代进入岗位接班。三塘湖风电场2.7接班后及交班前15分钟内监盘人员应站立监盘,以便集中精力,然后坐岗。2.8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会,听取班长口头交待,总结、分析本班运行情况,存在问题,表扬好人好事,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批评不认真工作的事件等,班后会结束交班结束。2.9交班人员未办理交班手续,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在正式交班后亦不能无故在现场逗留。接班人员在接班前的检查中发现重大设备异常情况,按照保护主设备的原则,有权、有义务按照运行规程规定及时处理。2.10接班人员在办完接班手续后方可执行生产任务。2.11交接班时应做到“三交、三不交”。三交:交待运行方式;交待异常情况,交待注意事项。三不交:操作未告一段落不交班,抄表、记录不全不交班,设备、现场不清洁不交班。2.12接班人员在接班时,若遇到问题需在正点交接班前5分钟向上班提出(卫生情况需提前10分钟),交班岗位应安排处理。若预计超过正点10分钟仍有不能交接班的情况,需由交班人员汇报风电场负责人协调处理。2.13交班前一小时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全面检查所属设备运行情况和卫生及工具、安全用具、备品等,整理好值班记录,并将所有操作及发现缺陷、预防措施、上级命令等详细记入《值班日志》中。2.14交接班前后半小时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或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2.15在事故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立即主动配合交班人员,并在交班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操作及处理。在上述工作告一段落,经交接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2.16交班岗位必须为下个班做好准备、创造好条件,做到交个好班;接班岗位应认真检查设备,做到接好班。出现下列情况应不交接班:2.16.1设备、环境卫生不清洁。2.16.2记录未完或与实际不符、不明确。2.16.3公用工具丢失未查明原因。2.16.4正在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2.16.5正在进行重大操作中。2.16.6发现酒后上班及精神不振不能胜任工作者。三塘湖风电场2.16.7接班人员不足不能担负岗位工作的。2.16.8运行人员责任的异常情况未处理正常。2.16.9其它可能会影响安全运行的事情。2.17交接班时出现争议,应汇报风电场负责人裁定。2.18当接班人员因迟到等原因未及时赶到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主持工作,并及时汇报风电场负责人,在接班人员未到前,交班人员不得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