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汇报一、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作情况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03年元月1日起施行
此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为中小企业发展在创业和资金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有法可依,对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区共有中小企业3918家,占全区企业99%以上,2003年完成gdp15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94
5%,完成税收22
3亿元,占全区88%,安置社会就业27万人
在所有的中小企业中,工业企业1952家,占总数的49
9%,安置就业15万余人
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11
4亿元,工业增加值70
3亿元,上交税收14亿元
分别占全区经济总量的50
3%,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我区在宣传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
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原有企业的机制和体制发生根本的变化,并结合学习国际管理服务中小企业的先进做法而出台的一部分新法律,区中小企业局按照区领导安排购置近千本中小企业促进法单行本,分送政府及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领导和部分中小企业法人代表,要求各部门、企业从一把手开始认真学习,并邀请省、市中小企业局领导及法律界专家前来我区授课辅导,分期分批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企业法人代表集中学法
区中小企业局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深刻领会该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树立和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主动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和园区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