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AQK—Z—12—281
目的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3
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4
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4
1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4
1本公司生产区域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脱硫转化中低甲装置、氨合成装置、碳化工段、液氨贮罐岗位,主要有毒物质为氨、一氧化碳
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在具有氨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
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