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方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一、《审核规范》要求4
2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6)传达到全体员工;(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OHS方针为一级要素,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在OHS方面的宗旨和方向,它体现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OHS的指导思想
2.OHS方针应由最高管理者亲自或授权于专业部门负责人起草制定,必须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和签发
3.OHS方针包括两个重要的承诺:①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及机械行业等有关OHS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承诺;②对用人单位OHS目标和OHS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其中对遵守法律法规等的承诺表明最高管理者对待OHS的态度,包括其的价值观和期望值;反映了用人单位对OHS的认识和责任,也是用人单位在OHS应做到的一项基本要求
对持续改进的承诺将体现最高管理者是否将己建立的OHSMS予以保持和改进,并使OHS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
4.OHS方针应与用人单位的OHS特点、性质和规模相适应,体现各用人单位OHS方针的不同特点;方针应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方针、质量管理方针、环境管理方针等相一致,共性明确,个性突出,不产生矛盾
应具有适用于一段时间的前瞻性
5.OHS方针应形成正式文件(在OHS管理手册中),通过印发、张贴、培训等手段,使每个员工了解OHS方针的主要内容,认识到自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