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为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条例中规定监理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订监理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包括。①井架物料提升机;②模板工程;③临边及洞口防护;④施工临时用电;⑤脚手架工程;⑥基坑防护;⑦起重吊装。1.井架物料提升机。潜在危险因素。①无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无资质,未经检测合格后使用;②吊篮无停靠装置,无超高限位装置,未设置缆风绳或缆风绳设置不符合要求,架体与建筑结构连墙杆的设置不符合要求;③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不符合要求;④钢丝绳已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要求。⑵可能导致的事故:倾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⑶控制措施:①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完毕后须经有资格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②吊篮必须安装停靠装置,停靠装置要定型化。提升机必须安装超高限位装置,按规定设置缆风绳,缆风绳的材质、组数、角度必须符合要求;提升机连墙杆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材质与架体材质相同,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③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严禁乘坐吊篮上下,卸料平台的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口设置安全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设置防护棚。④严禁使用已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经常维护、保养,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得少于3个。12.模板工程。潜在危险因素。①不按审批后的模板施工方案施工;②高支模无专项方案及专家评审;③模板立柱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扫地杆、水平支撑和剪刀撑;④立杆用砖接长,立杆垂直度超标;⑤拆模无审批手续,无拆模试件或未达到拆模强度拆模;⑥堆载超标,施工荷载超标。⑵可能导致的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⑶控制措施①制定本工程的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对立柱材料、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量化检查验收;②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內进行交叉作业;③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拆模强度要求时方可进行拆模。3.临边及洞口防护。潜在危险因素。①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楼梯周边,基坑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②预留洞口、坑井、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③通道口上部无安全防护棚或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④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带。⑵可能导致的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⑶控制措施①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2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设置各类临边防护栏杆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②预留洞口、坑井必须设置固定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外,必须有安全标志;③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每隔两层或超过两层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分层施工的楼梯及楼梯踏步、歇台板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④凡有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应满铺双层脚手板或竹编板,高度超过24米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⑤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4.施工临时用电。潜在危险因素。①未按tn-s系统布线;②外电防护安全距离不够且无防护措施;③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规定,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④电气闸具破损、老化,漏电保护装置不匹配、失灵;⑤pe线连接不正确、松动;⑥接地电阻超标;⑦电线乱拉乱接,电工不持证上岗;⑧潮湿环境未使用安全电压;⑨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箱內堆放杂物,电箱外无安全通道;⑩手提电动工具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⑵可能导致的事故:触电⑶控制措施①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