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例会参加人员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
第三条工作程序项目部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当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上一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年内不能少于二次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主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在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主题会议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汇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隐患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四条职责⑴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⑵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五条会议主要内容⑴审定、分解考核项目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⑵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公司之间的各种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讲话、批示或会议精神;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1-⑶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项目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1
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
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