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监督员职责XX县区争胜乡中心小学校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一、监督内容争胜小学政风行风监督员可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XX县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胜小学师德公约的要求对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进行监督
即:1、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
3、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情况
4、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5、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情况
6、执行收费公示制、承诺制、收费通知、收费卡情况
7、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8、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情况
9、是否存在乱办班、乱补课、乱发复习资料情况
10、是否存在“校中校”情况
11、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12、实行校务公开情况
13、干部教师廉洁奉公情况
14、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
15、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
16、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二、工作权利争胜小学政风行风监督员有以下四种权力,即:调查权、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
具体为:1、有权对学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2、有权列席学校党政班子的相关会议;3、有权力向学校及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情况并索取证言、证据;第1页共2页4、有权对学校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5、有权向XX县区委、区政府、XX县区教育局党委、纪检委反映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
三、工作要求政风行风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秉公办事;2、不以权谋私,不刁难勒卡,廉洁自律,自觉塑造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良好形象;3、关心教育改革与发展,学习、宣传《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主动做好有关工作
四、工作时限本次政风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