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税收执报告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核心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就必须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是我国政府致力实现的治国方略与治税方略,两者关系极为密切
依法治税作为新时期的治税思想可以说是对我们国家几十年税收工作实践的总结
依法治税就是税收工作要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贯彻法治原则:也就是国家要依法征税、公民要依法纳税
然而,在当前“依法治税”口号下的税收实践就恰恰存在着与依法治税格格不入的现象:一是部分纳税人税收知识缺乏,税法意识模糊,表现为藐视税法,践踏税法,以各种手段偷、逃、骗、抗税现象时有发生税收是伴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范畴
因此,人们的纳税意识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历史的烙印,在两千多年封建主义统治历史,近百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近三十年苏联模式、计划经济运动历史的作用下,经历史的积淀交揉,政治、经济、文化互为作用,使我国的税收环境变得极为复杂,乃至于直到今天还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表现为:法律意识淡漠
就国民方面而言,税收意识普遍淡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国外流传的是:“唯有死亡与税收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我国部分纳税人中流传的则是“要致富,吃税务”
他们“怨税”、“恨税”,不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偏颇地认为税收就是加重人民的负担,是搜刮民财,而且总认为收税是税务机关的事,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姿态,直到有一天触犯了税法被追究方豁然警醒,集中地表现为对税收了解的肤浅性、对税法熟悉的局限性、履行纳税义务上的逃避性和淡漠性,以及行使纳税人权利的集体无意识性
再从税务机关方面来说,时至今日,道德观还不时地左右着法制观,荣誉感和道德观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作为衡量税收缴纳的是非标准,“依法纳税光荣”长期以来一直成为税务机关广为宣传的颂词
第1页共6页然而,依法纳税并非光荣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