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钢丝绳及部分易损小工具的安全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生产现场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如:电焊钳、氧乙炔割炬;手持电动工具;白综绳、卸扣、环链、千斤顶、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等,以下简称“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生产现场。3管理内容3.1钢丝绳及小工具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每月。3.2钢丝绳及小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建立工具管理档案。3.3钢丝绳及小工具发现损坏须停止使用,修理后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复的须进行报废处理。3.4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使用色标制度:3.4.1钢丝绳及小工具每月检验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必要时钢丝绳应涂刷防锈油。经检验合格后的钢丝绳必须在顶端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小工具检验合格后须在醒目位置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3.4.2当月25日开始自查并涂刷属于次月的安全色标,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3.4.3每月的安全色标安排如下:l第1、4、7、10月为红色l第2、5、8、11月为黄色l第3、6、9、12月为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