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安全执法指导方案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县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办〔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在重要区域、地段坚决打击或查处以下行为:一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二虚报事故的;三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四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五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行动步骤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底以前。结合本单位科室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动员教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二排查整治阶段6-8月。组织对本单位科室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登第1页共3页记,建档立案,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三督促检查阶段9-10月。各单位科室要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遏制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于9月中旬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结合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四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在巩固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治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单位科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着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事故约谈制度、事故现场会制度和事故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科室要设立举报第2页共3页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促进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的增强。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与“安全生产年”的其他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为加强“三项建设”提供动力,通过加强“三项建设”,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