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团学干部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团委会及社团联合会自身的管理,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全面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团学干部考核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对象:1、个人考核:团委会及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2、部门考核:(1)根据各部门成员的考核成绩,核算本部门的平均分,作为本部门的得分;(2)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3)由各协会负责人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分
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对没有按条例规定完成或做到的,按相应规定扣分
对于认真学习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的,按相应规定加分
2、各部正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由办公室执行,监察部协助执行以及简单的个人评定
社联全体成员有权利和义务监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社团联合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者具备参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7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的降级试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三、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1)、例会制度认真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等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短信、电话请假无效),假条交到办公室,四次请假作一次缺第1页共4页席;三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特殊原因特殊处理)
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1、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2、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3、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4、无故缺席3次者视为自动脱离社团联合会5、未按时完成任务,组织涣散或严重影响工作效果者,酌情扣3--8分(2)、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准时到班,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