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凡属总务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由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按有关程序讨论决定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出席人为总务处处长、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
根据会议内容,由处长委托副处长确定有关部门的同志在讨论相关问题时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决策前,须经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遵循以下议事规则:1、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凡需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任何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替代;3、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出席的成员须达到应出席会议人数的2/3及以上,方可举行;4、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当首先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全面准确地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经批准受委托,则不得替代;5、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要严格按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6、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议决事项,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研究事项,相应采取票决制、表决制等形式作出决定,以超过半数应到会成员同意形成决定
7、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对有实质性争议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8、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