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及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一、对安全物资的供应单位管理制度1、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2、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2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公司材料员统一购买
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
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
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