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xx)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第四条本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㈠日常检维修: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装置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
㈡定期检维修:苯胺生产装置再生周期,确定为公司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周期,即:每四十个工作日左右进行一次1—2个工作日的全厂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
㈢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申请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经逐级审批后实施;第五条由设备处制定公司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
日常计划性检维修,由各单位制定计划,报设备处、生技处审批
检维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第六条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具体按本公司《外业协作、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
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
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第八条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㈠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