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延长至1年昨天,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
根据新办法,因工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此前规定的提出申请时限为30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旧办法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及人员拒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新办法则要求,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法还要求,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旧办法的规定则是,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据了解,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