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方案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起重机械(含简易升降机)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进展、安全进展的理念,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法律规范现场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镇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
二、工作目标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构建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杜绝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相关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进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均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重点行业
以建筑施工场地、非煤矿山、石英拉管、熔融石英、水泥制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2、重点单位
以山东新区建筑施工场地、矿产公司、安北工业区、山庄工业园区为重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企业,特种设备数量较为集中的企业
第1页共5页(二)整治内容1、选用设备不符合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求,尤其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能满足《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的起重机械;3、未履行使用登记,未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证等标识不齐全或未正确张贴悬挂的;4、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形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