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全)(3)一、会议制度1
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
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职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职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二、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分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气力抢救的病人时;2
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3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珍贵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4
收治涉及法律题目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5
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难危险和安全题目时第1页共8页6
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7
补充、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纵常规时;8
工作职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三、学习制度1、政治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四、卫生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