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的调研报告长期以来,在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过程中存在交接责任不清,资产等相关事项交接不规范,交接时效性不强,交接事项缺乏约束力等问题,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带来诸多影响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市审计局围绕如何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这个课题,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查看相关资料等形式,调研了**市18处镇(街道)、度假区、开发区和40个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现状及对离任交接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近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通过对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搜集、分析、研究、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一)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有利于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调研中发现,多数领导干部交接工作仅依任职时间上的衔接与工作职务上的转换即告完成,多数领导干部看重的是职权的交接,而对财务及其他重大事项交接手续重视不够,特别是涉及一些资产、帐外债权债务等经济事项,有时相关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不仅影响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正确评价,也影响了领导干部正确、全面地履行职责
一是容易导致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弱化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回避经济责任的侥幸心理,不能正确全面履责
如个别领导干部离任时,对一些重要的投资管理、经济事项及档案资料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清,人一旦离开资料丢失,极易导致账外资产循环或资产流失
二是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未作挂账处理的合理债务未纳入离任审计范围,导致“前任一走了之,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的发生
对待债权债务,前任推后任,后任不理睬,上、下、左、右互相推诿扯皮,长期难以解决,无形中形成了不稳定因第1页共9页素
如:因“签单”而未及时结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