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车辆管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的管理权限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车辆的停放、保管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
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情况下由借车方负责
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
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条车辆调度和使用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
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