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摘要]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一事一议”制度,在具体实施当中面临很多问题
只有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量力而行,做到规范操作,才能真正发挥“一事一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
[关键词]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公共产品;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7)05―0060―03一、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及其运行中的问题“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一些乡村开始试行
但其广泛推广并得到农民认可,还是在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
2000年,全国率先在XX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该省的试点方案规定,在逐步取消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村内举办公益事业要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资金
从此,“一事一议”作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筹资方式和表决形式,正式进入了操作层面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这一制度逐渐推广到全国
“一事一议”实际上就是以乡(镇)或村为社区,让社区全体成员对其公共需要进行公共选择、并为其选择的公共消费的产品和劳务分担生产成本的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是在农村“三提五统”取消后,在国家和集体意愿不足或无力投入的情况下,由村民民主参与,采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根据农村各自的资源状况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筹资筹劳,以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的制度安排
“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
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