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摘要]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一事一议”制度,在具体实施当中面临很多问题。只有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做到规范操作,才能真正发挥“一事一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关键词]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公共产品;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7)05―0060―03一、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及其运行中的问题“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一些乡村开始试行。但其广泛推广并得到农民认可,还是在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2000年,全国率先在XX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该省的试点方案规定,在逐步取消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村内举办公益事业要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资金。从此,“一事一议”作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筹资方式和表决形式,正式进入了操作层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这一制度逐渐推广到全国。“一事一议”实际上就是以乡(镇)或村为社区,让社区全体成员对其公共需要进行公共选择、并为其选择的公共消费的产品和劳务分担生产成本的制度。“一事一议”制度是在农村“三提五统”取消后,在国家和集体意愿不足或无力投入的情况下,由村民民主参与,采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根据农村各自的资源状况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筹资筹劳,以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的制度安排。“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然而,经过近年的实践,尤其是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一事一议”这个原本意蕴很好的政策,却由于受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小农经济思想严重、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户对公共物品需求差异、村级组织领导权威下降等诸多因素的严重制约,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据对XX省25个县1000个农村住户的调查,2005年“一事一议”筹资额人均仅1.4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行政村的筹资比例,也就是10%左右。调查同时显示,农村实际筹资额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4年的人均1.6元相比,2005年人均筹资额反而下降了12.9%,村级公益事业兴办状况极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而只是在那些经济实力比较强,集体能够拿出资金,村级干部作风比较过硬的村,“一事一议”制度才能得以顺利实施,群众也比较满意。可见,“一事一议”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致使许多本应该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遇到了尴尬局面。究其原因:1、“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较为复杂,“有事难议”。“一事一议”是以村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能干多少,纯粹是村一级全体农民自己的内部事务,加之不同村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禀赋不一,村情更是千差万别。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议事效率,上级政府只要作出原则性规定就可以了。然而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基于对控制农民负担的考虑。制订了从村内议事、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到审计监督的严格操作程序。具体到村内议事,又要经过项目的提议、论证、审议、实施等多个环节,要召开全村干部、村民代表会,部分村民会,村两委会,全体村民大会等多次会议,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其质量监管、材料、财务等效个分组,要完成筹资筹劳方案、分户负担卡等大量的文件表格卡片报告。众多的环节中哪一个被忽视了,都可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在一些地方,甚至连何时召开何种议事会、会议规模都有明确规定。通过这种繁冗而且每个环节近似一致性同意的操作,“一事一议”过程中的农民负担固然是得到了控制,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