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1目的为做好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的单项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建造企业。各企业应结合本规定要求,制定和细化本企业船舶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3管理职责3.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施工部门负责制定。3.2单船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牵头制定。3.3单项重点工程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制定结束后,必须经企业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审定批准后下发实施。4管理要求4.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要求企业施工部门进行单项安全策划时,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4.1.1工程安全分析a.分析施工中的危险部位和危险过程;b.分析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设备、作业环境、施工对象应具备的安全状态。4.1.2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要求a.确定施工所需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数量;b.确定施工的作业程序、工艺、方法;c.确定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d.确定施工应采取的控制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e.确定冬季、雨季、雪天和夜间施工时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f.确定因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和安全措施;g.确定施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h.制定施工的应急预案;i.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