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摘要:分流人员,解决“三老”,放开市场,风险基金直拨农户,皆是治标,要根本解决粮食收储企业亏损挂账不断、经营机制不活的问题,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历了统购统销,议购议销,税收征实,保护价收购到市场全面放开的过程,其着力点是促进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与消除企业历史包袱上
十多年来其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活力有一定增强,但距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企业购销不畅,经营管理简单、僵化,体制不顺,亏损潜亏不断增加
究其原因,关键是只治了标,未治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这个“本”
一、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的表现(一)政府与粮食收储企业仍然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是粮食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仍由主管局任命
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粮食主管局调进人员企业要接,借钱要给,变着戏法分享企业利益要让,干预经营活动要听
衍生了企业经理关心的不是如何搞好经营,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与粮食主管局搞好关系,以免“掉帽子”,“变位置”
二是企业不能自主决定人员的进出
冗员虽多,政府安排的军转人员要接,主管局从粮食工副业调入的人员也要接
而分流人员时,该分流的分不走,业务能力强的留不住
三是政府经常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要求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在公路边、城市入口制作大型广告,在街道旁悬挂灯箱广告
政府有大的活动,要企业制作展板,陈列产品壮威助势
只为政府政绩造势,不管企业的目标客户在何方,广告效应如何,必须当作政治任务完成,更不管企业是否能够承受
四是主管局切留分割企业利益
这与主管局改革不彻底,人员分流作数字游戏密切相关,费用不足想方设法侵占基层企业利益,基层敢怒不敢言
(二)粮食收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仍未理顺
由于改革成本筹措难,不能做到全员了断身份
分流后留下的人不仅是正式职工,而且还集了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更紧密,但与股份合作又相去甚远,要分流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