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141103法务部部门职责依据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在值班律师主持下全面负责公司法律方面的事务,处理公司法律问题,切实维护公司法律权利和利益
1、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务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2、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
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或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制作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订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及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9、完成其他法律事务
法务人员岗位职责值班律师岗位职责值班律师由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指派,除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外,主要职责是主持法务部日常工作,处理公司法律方面事务
1、指导公司法务员的法务工作
2、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3、代理公司诉讼、非诉讼、仲裁等各类法律事务;4、草拟、审查格式合同和日常常用合同;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6、配合其它部门参与招标事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