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申报职称须知(初级)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2
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3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2
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3
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一)认定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及条件(一)申报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1
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样本浏览(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