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脱贫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促进工作
第三条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一次
第四条考核方式考核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年度核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考核,日常督查占40%权重、年度核查占30%权重,第三方评估占30%权重
日常督查由省委、省政府组织的10个脱贫攻坚督导组组织实施;年度核查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内容(一)减贫成效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脱贫、贫困县退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建立的情况,分别考核完成数量和质量
(二)精准识别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准确性、识别程序的规范性和群众认可度;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的准确性、退出程序的规范性和群众认可度
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三)精准帮扶
考核帮扶政策和规划方案的制定,市县乡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