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经过多年努力,现在的武汉已到了距离全国文明城市最近的时候
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考评年,全市上下再鼓干劲、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实现武汉精神文明建设历史性跨越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文明东西湖,是符合区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
作为东西湖居民,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惟有我们同心同德,用实际行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才能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更将以志在必得的信心鼓舞士气,以万无一失的工作落实任务,以全民参与的阵势迎接检查,为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在此,谨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1
践行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每个公民应将24字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熟记心中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我们要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要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要做到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文明养成从我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自己带来愉悦,给别人带来温馨,为城市增添亮色
要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养成好学习、重礼仪、讲文明、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