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公司职业卫生及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xx),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4、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
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5、内容与要求5
1、公司以管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人、责任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由安全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2、由安全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监测结果及分析;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4、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作业场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