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法院判定属工伤因从事木业打磨的工作接触粉尘,黄先生下班后就洗了个澡,然而没想到洗澡后摔伤了
黄先生向区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并被依法支持
但是,公司却认为黄先生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近日,嘉定区法院审理了该案,认定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伤系工伤,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不服工伤认定公司将人社部门告上法庭原告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黄先生于20xx年4月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止,并约定黄先生在公司的油漆部门担任打磨工作
20xx年8月22日18点左右,黄先生完成工作后离开车间去单位浴室洗澡,洗完澡走出浴室时不慎摔倒受伤
经医院治疗诊断,黄先生确诊为三踝骨折
当年12月,黄先生向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嘉定区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对黄先生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
木业公司不服,向嘉定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木业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嘉定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木业公司诉称,嘉定区人社局作出的黄先生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事实采信有误,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黄先生受伤发生在当天18点打卡下班离开车间后,打卡即表示已经完成当天的工作,即便存在收尾性工作,也应该在打卡考勤时结束,最迟也在离开工作车间时结束,但黄先生摔伤并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
其次,黄先生的工作地虽是打磨车间,但粉尘和噪音的检测结果都是合格的
从公司的日常工作习惯上看,洗澡并不是职工工作的必要环节,也不是职工工作完成后的收尾性事务
此外,公司的厂区内虽设有职工宿舍、食堂、浴室,但设置食堂和浴室的主要目的是给居住在职工宿舍的职工提供生活便利,也为加班的员工在就餐上提供便利
而黄先生并不居住在职工宿舍,他是当天洗澡后在厂区内摔倒受伤,不应认定摔倒的地方为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