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6页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81)铁办字53号1981年1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铁路科学技术档案(以下简称铁路科技档案),充分发挥铁路科技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铁路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科技档案,是铁路运输、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按照归档制度归档,集中保管的科技文件材料
主要形式有:图片(包括底图)、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胶卷(片)、照片等
铁路科技档案种类有:1、铁路运输档案;2、生产技术档案;3、基本建设档案;4、科技研究档案;5、设备仪器档案;6、铁路标准档案
第3条铁路科技档案,是铁路运输生产、建设和科研等技术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全路职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铁路现代化运输、产品制造、基本建设、科学研究和设备维修的依据和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因此,铁道部、各铁路局、工程局、设计院、规划院、工厂、铁道科学研究院(所)、铁道学院(校)以及有科技档案的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科技档案工作,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利用
第4条铁路科技档案工作,是一项专门的事业,是铁路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单位都必须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技术管理工作中去,加强领导
第二章铁路科技档案管理体制和领导关系第5条铁路科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铁道部对部属各局、厂、院、校科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
部属各局、厂、院、校对所属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要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第6条铁道部档案管理处,是铁道部管理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