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为了防范石油天然气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妥善处理事故,避免出现类似重庆开县“12·23”特大恶性井喷事故,有关地方政府应建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专项应急预案
政府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过程可分为下面六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编制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靠某一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
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政府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城市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
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政府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下属行政区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化工、、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
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一)危险辨识危险辨识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
危险辨识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