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xxxxxxxxxxxx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编制单位:地测科编制时间:2017
21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一种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客观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由于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源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冯长森副组长:杨东高建存乔传军司新海成员:李手卫陈春良朱贯宏周俊甫何林林刘楠楠张合群张改名朱登山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地质灾害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地质灾害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地质灾害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相关制度1、采空区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