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XX年
29组长:郭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常务副组长:任志斌(街道党委委员)副组长:李小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张晓东(街道党委副书记)徐二俊(街道纪检书记)张树峰(办事处副主任)刘焯(办事处副主任)尹彬(街道党委委员)赵将(街道工会主席)张久业(街道老干协理员)蔡宝琴(副主任科员)成员:穆耀栋(安监中心副主任)张建斌(综合执法队队长)石建生(行政办副主任)王琳栋(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魏世鉴(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马绍前(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侯晓红(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王加圣(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张志勋(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郭艳萍(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贾瑞萍(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田晋伟(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霍永强(畜牧中心主任)霍俊生(供电所所长)续振瑞(派出所所长)王清生(国土所所长)张亚雄(新义中心校校长)武院红(城西工商所所长)张国亮(高阳工商所所长)晏安林(中阳楼工商所所长)程辉辉(中阳楼卫生监督所所长)张生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村书记、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志斌同志兼任
第1页共27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街道所辖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对安全生产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四、各行业领域管理站、所、中心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七、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