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发布单位】XX省【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4〕80号【发布日期】2004-06-22【生效日期】2004-06-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甘政办发〔2004〕8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2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4〕12号)精神,组建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政府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根据省委决定,省政府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省政府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责(一)原中共XX省委企业工委的职责
(二)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
1、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2、起草和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及进行有关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3、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承担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