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LB/T003-2018云贵高原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规程2018-04-03发布2018-04-03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1前言本规程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鲁惠珍、张俊、胡琪琳、赵春山、丁永华、邱纯、宋振伟、邓彬、李丽菊、赵国珍、吴叔康、陈曦、康敏、刘萍、张剑勇、代振江
2云贵高原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云贵高原绿色食品水稻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整地、育秧、田间管理、收获、生产废弃物的处理及运输贮藏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西昌地区、贵州、云南和西藏的绿色食品高原一季中稻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404
1粮食作物种子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419绿色食品稻米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3产地环境3
1产地选择3
1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391的规定,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
2产地应选择在水源入口上游处
3绿色食品生产和常规生产之间应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物理屏障,防止常规生产使用的投入品对绿色食品水稻产地造成污染
4水稻产地应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不对环境或周边其他生物产生污染
2空气、灌溉用水、土壤及土壤肥力绿色食品水稻产地空气、灌溉用水、土壤及土壤肥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