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工程施工协议书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FZM20140106-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建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涪陵区照明广告治理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江西南昌山湖园林建筑(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涪陵城区2014年迎春灯饰工程工程地点:南门山商圈、易家坝广场叉路口、高笋塘商圈、黎明转盘、实验花园、白鹤公园大门口、罗家花园、乌江大桥西桥头、城区2至3个人流密集小游园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施工目的为准,其中包含旧设备和设备的安装、维护、挪动、恢复、撤除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1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出具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4年1月20日合同工期总天数14日历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到达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本工程文件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未到达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00日历天,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灯饰正常使用,并完全承担维护期内的平安责任(包括第三者)
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零贰拾捌元贰角捌分(人民币),小写¥:1344028
28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
1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附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文件(9)本合同通用条款(10)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6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