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特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如,企业从二级市场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拍卖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某一企业,则出租方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即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例如,企业发生转产或厂址搬迁,部分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决定继续持有这部分土地使用权,待其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收益
这种情况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企业在判断和确认已出租的建筑物时,应把握以下要点:第一,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建筑物
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经营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三,企业将建筑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