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与绩效考核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XX(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薪酬与绩效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的薪酬是指一个年度内公司实际发放给员工税费前的薪酬总额
本方法中的员工是指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外的员工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照XX司(办)字[2016]39号《XX集团企业运营者薪酬与绩效治理方法》执行
本方法所称的绩效是指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履行岗位责任的业绩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
员工年度薪酬包括:根底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四个部分
根底工资,是指依照所在地的经济开展水平、消费水平、价格水平确定的根底性工资
根底工资标准需定期依照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薪酬指导线进展调整
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而获得的相应薪酬
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完成考核任务和指标,经绩效考核所获得的相应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专项奖金,公司员工专项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在年度内做出特别奉献,受公司表彰获得的专项奖金;二是公司在企业当年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的专项奖金
员工根底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称为根本工资,员工根本工资占员工年度薪酬标准的70%,绩效工资占员工年度薪酬标准的30%
第三章薪级确实定与调整第十一条
新入职员工薪酬定级
在入职公司时由招聘部门主管、财务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共同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匹配对应薪酬等级
在职员工薪级调整
每年对员工进展薪酬等级评估,依照考核结果进展薪酬等级调整
第四章考核内容第十三条
员工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员工岗位履职的情况,包括:(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遵纪守法合规情况
(一)员工重点工作任务:员工重点工作任务要依照公司战略规划、年度重点工作打算、预算等,结合本部门工作打算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