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范文之前茅文学社活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校前茅文学社开展活动的根本准则
第二条,本社创设于1995年,是在教师的协助下由热爱文学的校友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校党支部、校团委的直截了当领导
社刊《前茅》系校园文学期刊,在市新闻出版局有备案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建良好的人文气氛,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程改革提供实验的园地
第二章社员第四条,思想积极向上、热爱文学,有一定文学功底,有一定组织筹划才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入社
原则上每年新入社社员以高一新生为主
第五条,社员(编辑)义务(一)学习勤奋认真,热心于校文学社的活动,在无特别情况的条件下,不迟到,不早退
(二)有在班级内进展文学社活动宣传工作的义务
(三)有定期向文学社上交优秀稿件的义务
(四)有积极参加《前茅》校刊发行工作全过程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编辑)权利(一)有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向文学社提出建立性意见的权利
(三)有选举、被选举、投票表决等权利
(四)有推荐、邀请文学爱好者入社的权利
(五)有优先在《前茅》上发表文章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一)文学社招新工作在每年新学期伊始,面向全体高一新生进展,由高二分社组织、宣传、领导,及时向高一下发招新回执单,由各班有意向同学填写
(二)回执单收回后开场进展编辑初选工作
初选人数视情况而定
(三)初选工作完毕后以多种方式向全校公布初选名单,开场进展社员复选面试工作
(四)复选完毕后确认新分社社员名单,由高二分社社员约谈后面向全校公布
(五)新入社同学接受文学社通知后,正式入社并展开相应活动
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编辑)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社长、副社长(一)社长一名
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