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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条关于外地想要在西安买房落户的朋友来说无疑称得上是个好音讯:对在西安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行政区内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特别多市民对这条新政表示极大关注,同时也提出了特别多新征询题
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对这些疑征询予以了答复
外地人买西安亲戚的房子能否落户
征询:我是宝鸡市户口,亲戚在西安有一套住房闲置,亲戚是西安户口,我假设买了亲戚的房子,是不是能够在西安落户
另外,假设有人纯粹是为了户口专门如此去买卖,户口落了房子再还给亲戚,是不是也能够认可办理过的户口
答(注:为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答复,下同):首先,新政是为了稳定住房消费,保持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开展而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不是为了刻意处理一些人的户籍征询题,更不能借着这个时机,为了谋求西安户口而钻空子
相信随着其他各协作部门关于落实《意见》的细那么逐步完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