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2001年1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从事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有效地行使其职权,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面向领导、面向部门、面向基层、面向市场,对有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做好信息服务和信息导向
第三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均必须依照本规章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有限公司机关各管理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章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人员有权参加研究经济活动分析和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测,为有关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统计管理体制第五条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综合统计处的业务指导下,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的业务领导
第六条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在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任务上受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领导,并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统计机构,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中起核心作用,实行集中统一、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确定工作职责,达到信息开发、整理、分析、发布和咨询工作一体化
第三章统计报表制度第八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由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制定订,它是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的重要报表制度,是调控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的重要工具,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九条有限公司执行的报表统计报表制度由下列部分组成:1、《中石化集团公司统计报表制度》2、《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统计报表制度》3、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第十条凡经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正是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