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规章制度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团支部的构成
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由王凯同志担任
团支部委员二名,由潘文俊、郭亮担任
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
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1
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
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
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30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2)承认团的章程;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5)其他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
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