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理新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迫切要求探索和建立与当今农村社会特点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农村社会管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它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协调发展的农村社会环境。它不仅关系着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目前,一方面传统的矛盾疏导机制与组织效用减弱,集体力量弱化;另一方面,转型的农村社会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传统的方法很难化解新矛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凸现出来,原有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可见,当前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内容、手段和方法等亟待创新,村民自治亟待加强,农村民间自治力量和公民社会亟待培育,民间力量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自治功能亟待发挥,真正使农村社会管理成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为中介、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一、社会管理创新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迫切要求:管理民主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民主法治也是和谐农村的基本要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理顺“党政”“政社”等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群众参与乡村管理的积极性,以切实提高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提供政治保证。我国的村民自治不是农村社会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政府强力推进的结果。而政府过多的干预又会强化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关系,弱化村民自治。因此,必须加强乡村民间自治力量的培养,促第1页共21页进乡村社会管理资源的培育和整合,逐步建立农村社会的自治、自律体系,完善乡村自治功能,拓宽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空间。这是加强农村民主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健全农村民主法治的必然选择。随着国家对农村投入的增加,作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城乡统筹示范的马祖村发展速度加快。村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灾后重建在XX省的援建支持下,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大大推进,村社会公共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另一方面,马祖村主体发展有了分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阶层与群体,从而将会产生许多新问题,加之景区的开放,园区统征集中安置点近万人的入住,园区企业的投产必将进入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各种社会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都对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带来很大冲击,马祖村社会管理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尤其是涉及到一些村民切身利益的利益调整、利益协调显得更加突出,成为村社会管理的一个难题,如果处置不当,各种矛盾就会爆发,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但如能加大对马祖故里景区的投入力度和建设速度。增大支持创业、就业平台建设力度。创新村公共事务管理等做好了,对广大老百姓是一件大好事。如果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管理模式比较陈旧,未必能把好事办好。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创新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另外,作为过去经济基础较弱、处于快速发展的村,随着园区统征集中安置点近万人的入住,园区企业的投产必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景区的开放,外来人口流动增大,给村治安、环境等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外来人口管理也成为村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以上这些说明,如果我们村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就很难适应马祖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就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新农村建设就很难达到。胡总书记指出:“只有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富裕的马祖新农村,必由之路是创新村社会管理。只有一切从马祖村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