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职责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三章执法为民第一节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法,使人民群众逐步熟悉和适应法治环境,本领,是法治为民。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立党为公,念。执法治活众的基现党对广大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性质2条明确规定:“中华法为本,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在新的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执和践行。执法为民就是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关注民情,权,努力扩大和发展民主,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在法治领域得到全面贯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各项具体的法治活动得到落实和体现。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执法为民是我国法治赢得广大人民认同、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从执法为民理念中,人民群众可以明确地意识到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在法治社会中所得到的保障和维护,从而把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1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管理的渠道,不断丰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的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质量,坚决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民主权利、妨碍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与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我国法律、法规依据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或享有方式,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与手段,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行为的防范与制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利和自由的行使或享有,获得了系统化的保障。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成员经济、社民群众日益墻长的物质和文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法治从改善民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实际要求出发,对少数民族、妇女、给予了特殊保护,第二节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一、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核心。执法为民,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人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人的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转化为执法工作的具体目作的主要标准。是人民群众最主要、最直接的愿望。要把改善殊社会功能,通过法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社会扶持和社会保障,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畅的民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机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推动人民群众生存和生活状态的实际改善。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充分理解和接受。2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便民利民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在法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要在不损害实质性法律利益和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执法程序和执法手续,、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诉累。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主动、热情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配合和尊重。二、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背景的“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