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产品申报材料要求XX省审批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的资料要求一、申请资料基本要求涉水产品企业生产能力审核资料和省卫生厅行政许可资料均一式二份。所有申请资料书写、规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填写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除检验报告及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委托加工的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所附的外文资料应有规范的中文译文,产品的材料及配方中英文成份名称以及外国地址等可除外。(二)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名称应填写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XX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XX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中的产品技术信息(样稿)中内容会写入批件的附件信息中,产品说明、主要成分或部件、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四项内容,应填写简明扼要,并与申报资料相符。可参照产品技术信息样张内容填写,注意该页需加盖公章,并应与产品材料及配方中对应(即产品材料及配方中应包含上述信息)。二、产品材料及配方按下述产品类别,产品材料及配方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一)管材和管件: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以及主要原料质量等级);2.类型及规格;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4.使用年限;5.注意事项(最高压力不超过**mpa)。(二)蓄水容器(如水箱等):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2.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3.使用方法(范围);4.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5.材料的使用年限;6.注意事项(最高压力不超过**mpa)。(三)饮水机、供水设备:1.功能;2.水流程图;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4.适用水质范围;5.技术参数;6.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与饮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四)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材料:1.功能;2.配方中主要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3.适用范围;4.有效期(消毒剂应提供稳定性试验报告)。(五)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1、功能;2、水处理工艺;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活性炭应写明活性炭的具体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4、适用水质范围;5、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和工作压力(反渗透处理装置应写明进水压力)。三、产品标签或铭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产品名称;2.型号、规格;3.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生产的,还应标明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4.产品执行标准号(包括理化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5.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6.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7.根据产品特点,标明主要质量指标及主要技术参数。如水质处理器铭牌上应标明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工作压力;如饮水机铭牌上应标明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化学处理剂应标明主要成份、净重、有效期;管材(件)、蓄水容器应标明规格;水处理部件应标明技术特性。内容无法完全在标签和铭牌上标识的,可将有关内容在说明书中标明。四、产品说明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除应当标示执行标准、产品功能、型号、规格、主要成份或部件、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技术参数、申报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联系方式与地址外。还应当标示下列参数:1.供水设备、饮水机:设备功率,产品规格、供水量;2.管材管件:产品规格等;3.水化学处理剂:最大安全投加量及单体残留量;4.水处理材料。净水效果。5.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工作压力和额定总净水量;并写明进出水水质要求;滤料和膜组件的使用寿命、清洗和保存方法等;五、产品样品与彩色照片:1.提供的照片应与送检产品一致;2.管材、管件应提供样品片段,并有相应商标、规格、生产日期、企业名称、执行标准、卫生许可批件(预留)等标识;3.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止水材料、饮水机、水处理部件应提供整个产品的照片,并显示整机、铭牌、各主要单元;4.化学处理剂和散装的水处理材料应提供用250ml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玻璃瓶上有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的标签。5.大型水质处理器的照片应显示机器...